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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 - 以案说险:未如实告知导致保单拒赔

2023-09-27 17:13:33 admin 19

案例介绍

2022年1月王女士因乳腺炎发烧,住院治疗12天。由于住院费较高,王女士考虑到需要购买一份疾病保险。

一个月后,王女士经多家保险公司对比后,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险,在投保时有一份健康告知需要如实填写。王女士觉得文字内容太多太长,没有仔细阅读。

王女士觉得一月前的住院只是小毛病,也没必要都说出来,所以在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均勾选了“否”,最终投保成功。

2022年12月,王女士被确诊为乳腺癌。随即她想起自己买过一份重疾险,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称自己因乳腺癌需要申请理赔。

经保险公司核实调查,王女士因乳腺炎曾在同年1月住院治疗12天,但是王女士未如实告知,最终保险公司按“拒赔解约”处理。

案例分析

《保险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“订立保险合同,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时,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。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费率的,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。”该案例中被保险人王女士存在投保前病史,并对保险公司进行了隐瞒,未告知疾病史,故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法给与拒赔解约处理。

风险提示

既往健康有异常,可以申请投保,前提是需要进行如实健康告知,“如实告知”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,也是投保人应履行的义务。因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而未获赔偿的案件屡见不鲜,因此消费者投保时应遵循诚信原则,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不应有侥幸心理而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进行隐瞒,造成因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不能获赔、反而损害了自身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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