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案说险 - 离婚时理赔金是否需要被分割?
案例速览
L女士与W先生是一对夫妻,近期因性格不合,难以继续共同生活,两人协商准备离婚,涉及财产分割。同时,L女士正因甲状腺癌出险,手术后获得一份金额高达30万的重疾理赔金,L女士提出疑问:我的这笔理赔金是否在离婚时还需要分配偶一半呢?
针对L女士的提问,我们来看看法律怎么说。
法条解析
哪些属于需要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2条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”
理赔金属于哪一类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3条“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”因此 ,L女士的这笔重疾理赔金是属于她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无需被分割。
相关保单的问题
若涉及保单分割,该如何处理呢?
【情况1】W先生是投保人,妻子是被保人
退保:可以选择退保,双方平分保单的现金价值
变更投保人:本质是保险合同的转让。由于离婚后双方不再具有身份关系,可以双方商议合价,支付保险合同的折价给原投保人,再申请变更投保人。
【情况2】W先生是投保人,也是被保人
若W先生婚内保单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,那么可以:
退保:退保,双方平分保单的现金价值
支付补偿:将保单现金价值的50%支付给对方
协商分割:也可自由协商其他分割方式
【温馨提示】若有离婚时保单分割处理的问题,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进行相关咨询。